財政部長許虞哲今天(11日)表示,財政部將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第2項,即刪除財團法人「股利不計入所得課稅」規定。許虞哲說,這次所得稅法修正,有兩項要檢討,一是財團法人股利收入「要納入他的收入」,二是賦稅署將檢討財團法人免稅標準「9要件」許虞哲今天上午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,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說,現行規定下,因為股利收入不用課稅,許多醫療財團法人都成為「控股公司」,他以長庚為例,固定資產只有652億元,但基金投資高達2956億元。黃國昌說,長庚資產配置7成以上,都是跟醫療公益完全沒關的「股票」,長庚幾乎已成為台塑集團的控股中心,1年股利所得高達114.17億元,但「應納稅額卻是零」,這樣的課稅結構正常合理嗎?許虞哲說,這次所得稅法修正,將刪除第42條第2項,即刪除財團法人股利不課稅規定,財團法人股利「要納入收入」。但黃國昌質疑,目前公益、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,還有所謂「免稅9要件」,許虞哲說,這9項規定「要同時符合才能免稅」,賦稅署也會同步檢討這9項規定,但因為財團法人非財政部管轄,會再跟衛福部等主管機關溝通。
38AEC0C3734A0E60
arrow
arrow

    larrytd0l2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